2019年8月28日 来源: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
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批)排除申报系统于2019年8月28日开放。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2号),在华企业及协(商)会可通过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网站(https://gszx.mof.gov.cn)注册、登录,并开始填写排除申请。9月2日排除申报系统正式接受第二批商品排除申请。
此外,为便于申请主体规范填报排除申请,网站还发布了《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申请(第二批)填报说明》。